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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西藏商会3·15诚信经营倡议书
更新时间:2019-03-15
点击次数:1435
文章编辑:四川省西藏商会

四川省西藏商会全体成员、全球川商企业家:

       时值2019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,为了树立优质组织文明形象,营造良好消费经营环境,作为西藏自治区唯一一家省级异地商会和新川商代表之一、继续围绕商会发展规划打造“进出藏客商服务站”,引导会员健康发展,四川省西藏商会向全社会各类经济实体倡议:

      一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、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,做自觉遵纪守法的经营者和生产者,认真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,认真履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赋予生产、经营者的“十项义务”,自觉维护消费者享有的“九项权利”。

      二、不断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,以质量求生存,以信誉求发展,打造百年老店。坚决做到不生产、不销售、不消费假冒伪劣商品,以饱满的热情为消费者服务。树立我们良好的企业形象,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和优良服务。

      三、以诚兴商,便民利民,杜绝一切违反诚信和安全消费的经营原则,决不对消费者进行带有虚假的或诱导性的产品和服务宣传,决不做不履行产品和服务承诺的经营行为。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“三包”规定,做好售后服务工作。认真解决好消费者有关商品质量方面的投诉,努力做到让消费者满意,为消费者排忧解难。

      四、自觉接受消费者的监督,听取消费者意见,不断改进工作和服务质量,不断完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规章制度。以完全开放式的姿态,为创造和谐的消费环境和经营环境而努力。

      五、坚决树立关注民生、回报社会的企业意识,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,作为经营者,我们必须继承中华民族兴邦兴国方能兴业的优良传统,肩负起社会进步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用诚信经营和回报全社会为我们营造的市场经营环境。

      最后,让我们携起手来,把商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推向新的台阶,为广大消费者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。

      谢谢大家!扎西德勒!

 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二零一九年三月一十五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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